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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和推荐2023年度“荣玉秀”奖教金候选人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1-15 17:53:2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“荣玉秀”奖教金由我校1956届校友单锦春先生设立。自设立以来,我校教师中已有100多人次获得了“荣玉秀”奖教金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2023年度“荣玉秀”奖教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
一、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师可申报“荣玉秀”奖教金:

 1.指导学生参加高考等各类考试,取得优异成绩;

 2.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竞赛,取得突出成绩;

 3.在青蓝工程中取得突出成绩;

 4.在各级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;

 5.在经选拔的国家、省、市教学比武中获得优秀成绩;

 6.在教科研方面成果突出;

 7.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命名为特级教师、名校长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;

 8.获得国家、省、市和学校其它表彰;

二、申报注意事项:

 1.奖教金以自我申报为主,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推荐在部门分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。

 2.申报或推荐均需填写“荣玉秀”奖教金评审表。

 3.评审表中申报事由要对照条件简明扼要,不是2023年取得的成绩不要列在其中。

 4.申报或推荐时必须提供佐证材料,否则申报事由不采信。如以学测和高考成绩为申报事由的,请提供由教务处分管主任签名并加盖教务处章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上的相关叙述与申报事由一致,如参加比赛获奖的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
 5.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2下午五点前,评审表及佐证材料请交至党政办张鋆老师处,同时将评审表电子稿发至张鋆老师处。

 6.评审表请从校园网公告栏下载。

“荣玉秀”奖教、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

2024年1月15

2023年度荣玉秀奖教金评审表.docx


终审:党政办-w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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